2004年12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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捂下一桩刑案 接到一纸判决
通讯员 李永群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 为了顾及朋友面子,义乌市林业局林政科原副科长朱师虎居然捂着应该移交的刑事案件。12月21日,他为徇私舞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,义乌市法院一审认定朱师虎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  自1999年9月开始朱师虎就担任义乌市林业局林政科副科长,主持全科工作。今年4月,朱师虎接到电话举报,他的朋友朱长根等人在义乌市赤岸镇杨盆村山上滥伐林木。经初步了解,朱长根等4人滥伐木材面积达189.1637立方米,超出批准采伐量39立方米,情节严重,应受刑事处罚。之后朱长根找到朱师虎家,请求帮忙。见朋友相求,朱师虎就答应关照。于是,他故意隐瞒了该案,也没有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。
  9月,义乌市检察院接到举报,经过调查认为朱长根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滥伐林木罪,建议义乌市公安局立案侦查。经义乌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侦查,朱长根等人滥伐林木,数量巨大,依法应当追究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10月20日,朱师虎见朱长根等人事发,遂向检察院投案自首。